13096辆车作废!潍坊交警发布公告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8306辆车因达到强制报废标准,未办理注销登记业务,现对其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2辆机动车丢失、灭失补领未收回校车标牌,公告作废。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680辆机动车行驶证旧证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348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1646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821辆机动车行驶证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371辆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
公告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及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》第六十九条规定,以下922辆机动车号牌未收回,公告作废。
(完整名单可长按识别二维码获取)